2017年3月20日星期一

广东截访人员阻挠胡铭添参加诉国土资源部案庭审

 [访民之声2017/3/20消息] 昨晚,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访民胡铭添、胡闪轮乘机到达北京首都机场,准备参加诉国土资源部的庭审,遭到截访人员围困滞留机场。直至今天下午6时许,在北京警方的帮助下才得以脱身。

胡铭添的表妹叶六妹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胡铭添、胡闪轮进京是准备参加322诉国土资源部的庭审。昨天晚上1018分到了首都机场后发现,屡次殴打胡铭添夫妻的顺德区截访人员堵在机场出口,他们担心被截访人员截走误了庭审不敢出来,希望大家能帮助他们脱身。并在社交媒体上发出了求救信息。在网友们的帮助下,今天下午其报警求助,北京警方才把他们解救出来送至法院。

据悉,胡铭添起诉国土资源部是要求公开其查询的相关征地批文,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后决定于322日上午930分开庭审理该案。
胡铭添的诉状中记载,20091231,胡铭添所在的顺德区杏坛镇高赞村8853亩多的耕地被顺德区国土城建局和水利局征用,变更为工业用地。而被征用土地其中一半以上是基本农田,其他为普通集体土地。胡铭添认为这严重侵犯了村民的利益,随到广东省国土资源厅通过申请信息公开得到了5份征地批文,内中只批准征用2000多亩土地,其余被征用的6000多亩没有找到批文。在胡铭添的追问下,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答复,上述6000多亩土地需要国务院审批,批文可能在国土资源部,让胡铭添到国土资源部查询。

为此,胡铭添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公开该地块批文,却被答复,要先向当地土地主管部门了解该地块对应的征地批复文件名或批复文号等用地审批信息后,在凭相应信息申请信息公开。胡铭添对此答复不满,申请复议后结果依然是让他到当地主管部门查询该地块的征地批文。
胡铭添认为国土资源部在没有认真调查、核实相关事实,查阅先关资料的情况下做出了简单草率的答复。

因为《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基本农田和征用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都要由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没有先关批文让到地方去了解的答复明显是不负责任,为此胡铭添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公开其相关信息。

得到开庭的通知后,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安排不明身份人员开始跟踪、尾随胡铭添和其他进京参加诉讼的村民。胡铭添说,他们的目的就是让我们开不成庭,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原告不到庭就会按撤诉处理,如果我们开不成庭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杏坛镇政府领导要负全部责任,并发出了一份声明。而叶六妹却被地方维稳人员看牢无法脱身。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